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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命中注定的冤家(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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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晚上,林博扬也来电话了,寻问的也是关于这次聚会的事,他已经决定不去了,他以为万朝晖也会跟他一样,万朝晖很能理解他那点男儿自尊心的作梗心态,倒是林博扬在电话里对于万朝晖的决定表示了惊讶的语气。

聚会的时间定在早上九点钟,地方是班主任何建国选定的:铁路文化宫,他找熟人用最低的价格包了整个休闲茶座馆。

头一天临睡前,万朝晖把闹钟定在七点半,因为她家离文化宫很近,一个半小时,足够她洗梳打扮完毕后,慢悠悠的徒步到达。

清晨,冬季的暖阳透过落地窗帘的空细缝射进万朝晖的房间,如果不是要参加聚会,她真愿意就这么懒懒的躺在床上,继续迷糊着做她的美梦。闹钟一响,她就条件反射般地弹坐起来,因为她不能迟到。对着镜子,她思量着:今天的场合,这把蓬松的头发实在不适合,她用双手轻轻的抚弄了一下,顿时一个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于是她拿起梳子很利索的梳了个“小鹿纯子”的发式,从小万朝晖就和电视结下了不结之缘,她学着电视里不同女演员的妆扮,折腾出不少发式,甚至于连“俏黄容”的发式,她也能捣鼓的像模像样的,漂亮的发簪她可以出奇的用铁丝把假珍珠串起来,然后再随意的扭成花形插在头上,为此,她曾经还萌生出当演员的念头。

从衣柜里拿出一件淡紫色的毛衣长外套,这是妈妈前不久为万朝晖手织的。在万朝晖看来,妈妈在清理锁碎的家务事上不够细腻如微和耐烦,反倒是爸爸在清洗方面很细致,但是妈妈善于思考创新,所以对于做菜和针织有着独特的兴致,单从这两个方面看,妈妈还是具备传统女性的美德的,小时候,万朝晖去乡下外婆家玩,就曾经多次听到上了年龄的人说:妈妈要是个男孩,就一定会大有出息。从妈妈日常的处事魄力和干练来看,确实不枉费此言。

期末的考试对于万朝晖来讲是很轻松的应付过关的。/WWw。QΒ5。coM//考完最后一门英语,刘慧和周霞心血来潮要去烫头发,硬是拽着万朝晖走近了学校附近的一家不错的发廊。朋友之间的情谊在万朝晖心里是很看重的,别人对她好看重她,她就会对别人更好,就算自己不太心甘情愿,她也会乐意奉陪,否则的话,没有人能强迫她做她不想做的事。

说心里话,万朝晖一直对大波浪的飘溢和动感有着难以言语的着迷,只是她心里很清楚,以她现在的年龄是不适合这种发型的,经过发型师的合理推建,她同意烫了个叫做“海绵心”的新式发型,对着镜子,她很理性的审视了一翻,心里暗暗喜庆,这个发型确实很适合她,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的娇艳妩媚。

终于熬到放寒假了。

这天,万朝晖懒散地靠在床头看一本她非常喜欢的世界名著《傲慢与偏见》,她习惯于反复的阅读和敲推人物的内心独白,比起另一部时下别人都喜欢阅读的著作《飘》,她更偏好于《傲慢与偏见》的女主角的独特个性,因为她从女主角伊丽莎白身上能找到一些与自己不谋而合的共性特征,只是时代的不同,家庭环镜的不同,万朝晖在内心很肯定的认为:她比伊丽莎白更聪明,更能深刻的看到男性的本质。

万朝晖在心里从不否认她喜欢聪明的脑袋,但是自以为是、耍小聪明的男人,她会在微笑中蔑视他的“猴把戏”,她的聪明向来都是聪明到傻到糊涂的程度,比起聪明漂亮的外表,她更注重一个人的内在函仰。

穿上外套,再配上黑色的紧身弹尼裤,一双黑色的半高跟皮靴,背上细花图案的大帆布单肩包,对着客厅里镶嵌在整面墙上的大镜子,万朝晖审视了一下自己的型头:清纯俏丽,她满意的出门了。

当万朝晖到达文化宫大门口时,叶彩云已经到了,欧阳勤也到了,放眼望向四周,到来的几乎是班主任何建国引以为荣的“尖子生”,看着他们依旧的神情和型头,万朝晖的脑袋在不知不觉中微微上仰,摆出一幅坚不可摧的架势。

因为班主任何建国还没有到,大家都三五一堆的围在一起谈笑,万朝晖叶彩云欧阳勤站在一块,万朝晖静静地听着她们交谈。她时不时的斜睨一下旁边的人,心里顿生疑惑:有什么事,那么值得好笑吗?完全不顾自己的形象。她轻视的瞥向其它的地方,忽然,她的眼球被吸引了,距离她左前方大约三十米的地方,独自站着一位男生,身穿大红色的羽绒袄,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旅游鞋。他的眼睛正用欣赏的神情注视着万朝晖,即便是看到万朝晖迎视着他,他的眼睛也没有丝毫的回避之意,俩个人对视了好几秒钟,班主任何建国的到来,才把彼此的注意力引开。

在班主任何建国的指示下,班长马骏开始清点人数,三十九人,已经占到整个班级的一大半了,与报名人数对比,几乎到起了,于是在班住任何建国的带领下,大家还是自觉的保持次顺的走进了文化宫。

万朝晖一边走,一边回忆对刚才那位男生的印象,她记起来了,他叫韩彬,至于昔日对于有关他的回忆,很少。那应该是高二分文理班时,韩彬从四班调过来的,唯一能让她依稀记得的事:有一天刚上自习课,坐在万朝晖旁边的是班长马骏那极爱虚荣的女友,她目送韩彬从身旁而过,坐落到教室最后的位置上,忽然问万朝晖:你觉得韩彬长得如何?万朝晖顺着她凝视的方向望去,淡淡的看了看坐在最后一排沉默寡言的韩彬,也许是看惯了自己的大眼睛、双眼皮,对于拥有同样特质的男生,引起不了她的兴趣,觉得少了男性该有的睿智和精明,而且就那么一眼,给万朝晖的感觉很沉闷,缺少年轻人应有的活力以及一位男性本该具备的刚劲。所以她很敷衍地说:还行吧!其实当时的她,内心对哪个男生都无法存在青春期的懵懂感情。

电话铃声响了。

万朝晖顺手的拿起话筒,是叶彩云打来的,“朝晖,后天有个高中同学聚会,是班长马骏和学习委员潘国伟组织发起的,已经得到班主任何建国的准许了,到外地读书的同学都陆续回来过年了,聚会应该会很热闹,我已经自作主张的帮你报名了,你……你应该会去吧?”

“放心吧,我会去的。”万朝晖没有一点责难叶彩云的意思,说话的同时,她就在心里想,我名落孙山又怎么样,去了就会很丢脸吗?她脑子里在不断地搜索关于俩位班头的印象:马骏就像一只飞蛾扑火般的傻蛋,为了满足班上成绩最差的一名高干家庭的女生的虚荣心,用自己那少得可怜的生活费,不是为她买洋娃娃就是买妆饰品,要么就是办一大桌的生日聚餐,而且整天像狗一样为她打水打饭,伺候得像“老佛爷”一般精细如微,换来的顶多是个香吻或娇滴滴地一声“骏”,就把他酥得分不清天南地北了,也不知到他付出的背后有没有谋划借助于女孩高干的家庭背景,走人生奋斗的捷径。让人知晓的结果只是马骏勉强的考上了一所二类大学,而那个女孩在父母的安排下,远赴新西兰,开始了另一种人生的规划。

潘国伟在万朝晖看来就像一个小丑,记得有一次万朝晖在叶彩云的推置下向他请教一道数学题,他很热情,一边在“为什么……,因为……,所以……”之中自问自答,一边在眉飞色舞的夸张表情中,寻求表演欲,叶彩云在一旁忍不住发出“咯咯咯”的笑声,万朝晖不得不承认在他的提示下悟到了解题的方法,只是她尊重对方,等着他把戏做完,不过潘国伟还算识趣,他在万朝晖的眼睛里读到了冷漠和淡然,自觉得收住了嘴,事后,他对叶彩云说:他很害怕万朝晖的那双眼睛,很冷,像一把犀利的剑。

想到这里,万朝晖的右嘴边浮现出微微上翘的表情变化,笑的样子有点邪,有点不屑一顾。她要去,她要静观这些人进了大学,到底长进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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