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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312节(第3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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邸报?报喜不报忧,十句里面九句是灌水。张斐讪讪道:“邸报发行时日长,且数量有限,关键就只能说一些中规中矩的话,这些话是不能拿去博弈的。小报不一样,小报可以说一些不负责任的话。”

“不负责任的话?”司马光沉眉道。

张斐赶忙解释道:“其实朝廷手中也是有筹码的,比如说免税特权,度牒,这都是筹码,但邸报总不能说,你们要敢辞退佃农闹事,我就将你们的特权全部给收回来。

即便邸报能这么说,朝廷可是要对邸报负责的,说出去的话,就得做到,这会令朝廷没有退路。

但是小报就可以给这种暗示,即便朝廷不这么做,那也没事,但是这可以威慑到他们,让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

之前人家的佃租契都是合法行为,朝廷修改这条法律,人家考虑到自身利益,当然可以不招佃户,我认为不划算,我自己耕种,只要按亩纳税就行,这当然是可以的。

司马光沉眉不语。

张斐偷偷瞄他一眼,“还是要宣传。”

司马光疑惑地瞧他一眼,这小子不对劲,问道:“怎么宣传?”

张斐低声道:“用小报宣传。”

司马光道:“那地主可否以此为由,与佃户解除契约?”

张斐道:“不仅仅是地主,佃户也可以,否则的话,事情会变得非常复杂,地主甚至都可以修改契约,不给佃户酬劳。朝廷只能是依法行事,是不能过多干预其中,如果朝廷帮助他们谈价,或者强制规定,那只会适得其反,也没有人会愿意接受的。”

宋朝的佃农,其实跟雇农差不太多,是属于商业行为,商业追求的就还是自由。

当然,是要在法律范围之内,而且现在谈什么最低工资保障,那也真的是做不到。

朝廷只能将律法变得更公正,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完全偏向地主,最终还是得靠他们自己去洽谈。

司马光怒斥道:“混账!朝廷用小报宣传自己的新法,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朝廷若需要宣传,可用邸报啊!”

邸报就是宋朝的官方报纸。

太宗时期就有了。

由于太难看了,普通人根本就不看。…,

如今民间也偶有小报,但由于很少,目前来说,律法上是没有明言禁止的,反正有个造袄书袄言罪在那里。

不可否认的是,在公平的基础上,地主是更占优势的,因为他们拥有生产资料。

这是现实。

司马光就道:“如果朝廷不干预的话,他们联合起来,全部舍弃佃户,亦或者,更换一批佃户,如果这种事是集中发生,这又会给地方官府带来许多的麻烦。”

京城是看得住,但是出了京城就会变得很麻烦。

张斐道:“这没有办法,只能硬挺过去,因为单就立法而言,越考虑的多,越繁琐,反而漏洞会越多,令朝廷顾此失彼。朝廷另立新法,那么他们解除旧的佃租契,这是属于合法行为,朝廷不能阻止他们追求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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