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人比人气死人(第2 / 3页)
“明湘,我现在开始后悔考师范了。”朱芳兰在车上郁闷地说道。“如果跟你一样考上高中,即使考不上大学,跟你一样找个出色的男朋友,也不枉此生了。”
今天跟老同学见面,给她的刺激真的非常大,忍了半天,现在终于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现在回头看,她考上师范当了老师,表面上看,认识无数个学生家长,实际上跟他们没有真正的接触,就熟悉那几个同办公室的老师,生活圈子反而变小了。
不像明湘,换了几个地方上班后,积累了经验和眼界,很快认识了一个厉害的男朋友,于是马上一飞冲天。
如果自己跟她走同样的路,说不定也会有类似的机会吧?
这么——这么完美的男孩子,明湘是怎么找到的?
原本还想着自己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在男朋友的外貌方面,能超过老同学。
在这样帅气的男孩子面前,她的信心一下子被击溃了。
这么优秀的男孩子,就算像自己的男朋友一样,不会赚钱又有些宅,她也毫不犹豫地倒贴钱嫁了。
“你色眯眯地干什么?”方明湘把碗筷递给她,笑着打趣了一句。
她不求有谢国兴这样的男朋友,只要有他的一半优秀,她就心满意足了。
“你想多了吧!”方明湘望了她一眼,确定她是在说真话,还是开玩笑。“我的高中同学也不少啊,好像现在过得也不怎么样?”
这是大实话,不是每个高考落榜生,换了几个工作后,就能钓到金龟婿的。
自己跟谢国兴相识,说到底是因为特别缘份。
当然更要归功于自己的重生经历和空间,没有这些底气,她也不敢保证两人能顺利地结婚,并一辈子幸福。
男朋友太出色,总容易招来狂蜂浪蝶,这是难以避免的。
当初郑亚红一看到他,就使出浑身解数,想勾引他,不过没成功。
她倒不担心朱芳兰也动这样的脑筋,这个女人虽然有些拜金,不过做人有底线,不会打这样的主意。
方明湘别的不敢说,看人眼光还是比较准的。
吃过晚饭,考虑到她明天还有课,没有安排其它活动,开车送她回学校。